ST文峰投资者诉讼源于徐翔、徐长江等人操纵证券市场责任纠纷系列案件。2026年9月4日,公司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江苏高院就部分新增投资者诉讼事项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明确:徐翔、徐长江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58名投资者赔偿损失8,597,770.43元,文峰股份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案判决为终审判决,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一审判决结果已于2025年度计提预计负债,对公司当期损益不产生影响。
该案厘清了操纵市场民事赔偿中上市公司的连带责任边界,对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具有重要示范意义。后续投资者可关注批量立案及代表人诉讼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