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客户风险等级为C3,销售人员以“年化票息”话术推销敲入敲出型自动赎回产品,市场大跌后客户出现巨额亏损。争议焦点在于产品风险与客户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吴迪律师团队调取风险测评、双录录像、产品说明书,主张销售机构未尽适当性义务,提起民事索赔,要求赔偿投资差额损失。
本案说明:结构化产品并非“固收替代”,销售人员若只讲票息、不揭示敲入风险,投资者可就适当性义务违反主张赔偿。
说明:本文为业务实例/研判实例,用于展示团队主要业务类型与处理方式。公司名称、索赔区间、金额及进展为参考性或示例性表述,实际以生效法律文书、监管文件及委托协议为准;不构成对任何个案结果的承诺或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