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平台销售“黄金定价权+看空期权+预定价回购”组合产品,客户不提取实物、采用高杠杆对赌。表面是黄金投资,实质是平台报价的对手盘交易。
吴迪律师曾接受媒体访谈,指出此类产品三类可能的定性:非实物、高杠杆、平台定价,可能构成非法期货;若操纵价格、虚假宣传,则可能走向诈骗;若属纯自愿对赌,也可能按赌博输资处理。团队按“是否交付实物、是否操纵价格、是否真实进场”分案处理。
本案展示了新型大宗商品对赌产品的法律定性能力,维权核心在于还原交易结构与资金流向。
说明:本文为业务实例/研判实例,用于展示团队主要业务类型与处理方式。公司名称、索赔区间、金额及进展为参考性或示例性表述,实际以生效法律文书、监管文件及委托协议为准;不构成对任何个案结果的承诺或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