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私募以“股权+固收”名义募资数亿元,实控人失联,分公司负责人被列共犯。摆在面前的问题是:分公司负责人是否当然构成主犯、违法所得如何界定。
吴迪律师团队介入后,逐一核算实际募资、自用、转介费、退佣记录,把“团队提成”与“非法占有目的”切开,再通过审前退赔+认罪认罚争取取保、缓刑或从轻处罚;同时协助投资者在刑事追赃与民事追偿之间并行推进。
本案体现了金融从业人员刑责边界的处理原则:业务员、会计、客服并非当然主犯,退赔应以实际违法所得为边界。
说明:本文为业务实例/研判实例,用于展示团队主要业务类型与处理方式。公司名称、索赔区间、金额及进展为参考性或示例性表述,实际以生效法律文书、监管文件及委托协议为准;不构成对任何个案结果的承诺或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