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施行,取代2003年旧规,被业内称为“新司法解释”。其核心变化有五:一是取消前置程序;二是明确“三日一价”认定规则;三是完善重大性判断标准;四是细化因果关系认定;五是规范损失测算与系统风险扣除。
取消前置程序是最受关注的变化。旧规要求投资者起诉必须以行政处罚或刑事判决为前提,新规则明确法院不得仅以此为由不予受理,大幅降低了维权门槛。五粮液、康欣新材等案投资者均据此直接起诉。
新司法解释还明确,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违法性,并不必然承担赔偿责任,法院需综合审查重大性、因果关系等要件。这意味着投资者维权仍需专业论证,并非“有处罚就必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