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第九十五条

时间: 2026-10-08 来源: 本站 点击: 3

       2019年修订的《证券法》第九十五条确立了中国特色证券集体诉讼制度,为普通代表人诉讼与特别代表人诉讼提供了法律依据。该条允许投资者保护机构受五十名以上投资者委托,担任代表人参加诉讼,开启了我国证券维权的新篇章。

制度设计的精髓在于“默示加入、明示退出”:投资者保护机构(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接受委托后,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自动纳入,除非主动声明退出。这一机制大幅降低了散户的维权成本与程序负担。

康美药业案是首例适用特别代表人诉讼的案件,成为里程碑;此后泽达易盛、飞乐音响、金通灵、锦州港相继启动,特别代表人诉讼正成为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的重要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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