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虚假陈述案件主要有诉讼与调解两条路径。诉讼即通过法院立案、开庭、判决,程序严谨但周期较长;调解则是在法院主持或律师推动下,与上市公司等责任方协商赔偿金额,程序灵活、到账较快。
实践中,有示范性判决在先的案件(如观典防务一审胜诉),后续同类案件多参照示范判决快速调解;有行政处罚决定书且事实清楚的案件,也较易达成调解。泽达易盛案即成为首例调解结案的特别代表人诉讼案。
吴迪律师团队的建议是:以诉讼为后盾、以调解为目标。先完成立案锁定时效,再视对方态度与示范案件进展选择调解或等待判决,最大限度缩短维权周期、提高实际获赔率。


